close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2006年耕林出版社的作者典典抄襲典心等人的作品,並且遭到判刑的事?

 

有網友留言反應,有人質疑對於Coffee在部落格提出單煒晴致敬筆名的討論,是否太過於不厚道和不妥?但如Coffee討論單煒晴致敬筆名文中所說,使用喜歡的人事物之名字當作筆名並非罪大惡極,只是讓我感到誇張.當然這也只是我自己的感受,但知道單煒晴筆名由來時,我即刻聯想到當年典典抄襲典心作品之事,而「典典」這個名字不正是向「典心」致敬嗎?

 

另外,Coffee並沒有把致敬筆名與抄襲筆名劃上等號,這裡討論的是「致敬」的行為,但是Coffee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那些網友不正視單煒晴「致敬」火鳳燎原的事情,反而只針對Coffee討論筆名的事情做文章,是故意對「致敬」的事情視而不見?

 

有些人還甚至認為被抄襲的作者若沒有公開出面,其他的讀者都不應該出來譴責抄襲者!

原來現代人的價值觀是如此病態?就好比你明明知道有一個小偷偷了別人的東西,但若是被偷的人沒有發現,難道知道的人不該揭發小偷的惡行,而是讓小偷繼續偷竊?或許這些人的價值觀比較特別,大概覺得偷別人智慧財產權不算偷竊.所以,大家以後要小心,如果發現別人偷竊而說出事實,不會有人嘉獎你,認為這樣做是正確的,反而會出來怪罪你!

 

不過,Coffee不在乎得到什麼嘉獎,只想揭發事實,就算有再多想替抄襲者模糊焦點的手段,也遮蓋不了抄襲行為!

 

也有人說,因為這個作者「太紅」所以「是非多」,Coffee只是想藉機打擊太紅的作者,如果有人想以這種想法掩蓋「致敬」的事實,Coffee只能說公道自在人心,這裡只是提供比對資料,讓看過部落格內容的人自己去判斷

 

所以,在此要說的是,由於典典這個前例,再加上單煒晴四本書確實「致敬」火鳳燎原內容, 以致Coffee心中不免質疑:是否「致敬」筆名就是「致敬」別人作品的開端?

 

又單煒晴從盛唐圖系列跟于晴的風格「超級相似」,前不久也有網友留言告知單煒晴水家系列設定和典心的某部系列作品非常類似,當然這一部份還須經證實,有時間我會找來比對,另外,《無與倫比的美麗》這本書設定也相似於外曼《叉路咖啡館》,所以,從種種跡象看來,讓我合理懷疑「致敬」筆名是否可看出她喜歡「致敬」別人作品?而是否「致敬」是一種無法戒除的習慣?

 

若不是單煒晴這些致敬的行為,還有不誠懇的道歉文,以及小人動作的在微博湮滅證據,我其實也不想去質疑這個人致敬別人筆名的行為,也或者說,若這個人沒有做一些不光明的事,沒有人會去談論她的行為,並拿來相比較和討論

 

若有其他網友對於Coffee質疑單煒晴筆名其他任何建議的話,非常歡迎提出討論,希望我們都可以就事論事,而不要因為覺得我質疑單煒晴筆名這件事不厚道,就不去正視單煒晴不斷「致敬」火鳳燎原的事實,若非單煒晴先做出這種不道德的行為,Coffee也不會針對筆名作討論

 

如果對Coffee的部落格內容有任何質疑,或是想針對Coffee討論的文章提出反駁的,都可以來此提出留言和討論,Coffee不會因為意見不同而惡意批評,但相對的,希望來此討論者,都可以正視「致敬」這件事

 

 

以下為典典因抄襲而被判刑的報導,和被抄襲的作者之一「納蘭真」在她的部落格發表的意見,以及其他相關資料,提供大家參考,同時這也是我合理懷疑單煒晴致敬習慣的佐證

 

20061208蘋果日報
抄襲言情小說判刑4


【王吟芳高雄報導】

筆名“典典”的臺灣新進言情小說作家張淑慧最近在高雄被控抄襲,獲刑4個月。

 

  據報,張淑慧由耕林出版社出版的《跟總裁幸福去》等4本書被眼尖讀者發現內容抄襲暢銷作家納蘭真、典心作品,因此遭典心所屬的狗屋出版社控告違反《著作權法》,耕林出版社也告她詐欺,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張剽竊他人著作,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法院調查時,張淑慧承認有“參考”典心的《無敵洋娃娃》,但她辯稱小說內容只是相似而非抄襲,她還堅稱,耕林收到原稿後也應盡到審查責任,不能事後再告她詐欺。但耕林總經理王森洲說:“我們也是受害人。”因耕林事後不但全面回收,還賠償狗屋及典心十幾萬元,因此將對張女求償120萬元新台幣。

 

 

 

 

下列資料來源: (納蘭真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Cn_xmiScERs688XDE8IxtH8-/article?mid=238&prev=253&l=f&fid=1

典典的抄襲事件

心血來潮去逛其他作家的家族,意外在上面看到一則這樣的新聞:

【王吟芳高雄報導】筆名「典典」的新進言情小說作家張淑慧,由耕林出版社出版的《跟總裁幸福去》等四本書,被眼尖讀者發現內容抄襲暢銷作家納蘭真、典心作品,遭典心所屬的狗屋出版社控告違反《著作權法》,耕林也告她詐欺,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張女剽竊他人著作,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

 

辯相似非抄襲

法院調查時,張女承認有「參考」典心的《無敵洋娃娃》,但她辯稱小說內容只是相似而非抄襲,她還堅稱,耕林收到原稿後也應盡到審查責任,不能事後再告她詐欺。但耕林總經理王森洲說:「我們也是受害人。」因耕林事後不但全面回收,還賠償狗屋及典心十幾萬元,因此將對張女求償一百二十萬元。

(本新聞轉載自蘋果日報)

 

有關典典抄襲我作品這件事,我其實是知道的。雖然已經不大記得有多久了,好像應該有一年多或兩年了吧?有位眼尖的讀者寫信來給我,說典典的某部作品抄自我的舊小說《凝眸深處》。我去租書店找來一看,果然如此,倒因此頭痛了好幾天。理論上我當然應該要採取行動,可是官事是麻煩得死人的事情。而且這幾年裏,言情小說的市場其實很不景氣,作家的稿費一路破底,說實話已經差不多快要連基本工資都比不上了。在這麼可憐的條件底下寫言情小說的人,若成不了大家,就只不過是在混碗苦飯吃。花精神跟這種小眉小眼的人去計較,在我看來其實也沒有什麼必要。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鄉愿了一點?總之就是決定不理這檔子事。心想這種只會抄別人的「作家」再怎麼混也混不了太久,讓她自然淘汱就好啦。

    我倒沒想到自己不囉嗦她,還有別人囉嗦她。或許只能說這個人太白目,專挑有點知名度的作家去抄襲,要想不給認出來,那就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其他作家可不像納蘭真這麼懶。現在瞧瞧,這人把自己弄成什麼樣子啦?

    不過我不同情她。我想也應該沒有什麼人會同情她吧。

 

 

以下是耕林民國94年的重要聲明:

 

【耕林出版社針對抄襲事件之重要聲明】

近來發現,本社極少數作者,有疑似抄襲或改寫他人著作之行為,雖然本社一再向全體作者表明,請尊重著作財產權,但仍有極少數的作者,依然枉顧法律。
本人對此行為深表痛心,為對廣大支持及愛護耕林出版社、毅霖文化之讀者,以及被抄襲與改寫之作者及出版社致歉,本社將採取以下措施:
一、針對疑似抄襲或改寫之著作物,立即發函各地經銷商、書局,全面下架。
目前發現涉嫌抄襲之作品如下:
(一)草莓系列064書名:小紅娘牽紅線、草莓系列113書名:跟總裁結婚去,作者:典典,疑似抄襲狗屋出版社作者典心之無敵洋娃娃一書。
(二)時尚系列024書名:遇見沙漠雄獅、棉花糖系列403書名:惹到大老闆,作者:褚月,疑似分別抄襲禾馬文化作者凌淑芬之偷心契約及黑潔明之一見鍾情相見歡。
(三)時尚系列057書名:王子愛上灰姑娘,作者:雯瑄,疑似抄襲希代文化作者古靈之出嫁從夫一書。
二、立即對涉嫌抄襲之作者提出刑事及民事賠償告訴。
三、針對上述涉嫌抄襲之作者作品,永不錄用;針對未出版之著作物,追償已付之稿費。



耕林出版社有限公司 
毅霖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王森洲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九 月 十四 日

 

050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off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