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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 典心 heartnovel - 『馴漢記』被抄襲事件

真不想發這種文章,

但是就是遇上了,能怎麼樣呢?選擇權不在我。

關於被抄襲,這不是我第一回碰上了,

能處理的我都不會手軟,絕對不放過,

先前已經走法律途徑,處理過兩次抄襲事件,

第二次抄襲事件甚至上了『蘋果日報』。

會再度發生,我的情緒是訝異大於一切......

再來幾次,我也不會手軟,

真的愛言情小說就不要傷害言情小說,

寫著言情小說卻又做出傷害言情小說的事,

我不明白這是為什麼。

 

這件事情我交給出版社處理了,

抄襲者口氣兇惡是真的,上法庭也算多了個人證(笑ing)

律師確認抄襲也是真的,

至於我說了,沒有更多證據,法官會輕判,

是因為在我心中,抄襲這種惡行,不論怎麼判都是輕的,

抄襲已經確立,走法律途徑是一定勝訴,

有更多證據當然好,但是不是「必要」更多證據,

抄襲走的是『刑事』庭,不是『民事』庭,

抄襲者是絕對會留下刑事前科的案底。

 

有前科的人。

 

寫作寫到這樣,何必呢?

更不要說,要面對出版社回收書籍,傷害名譽等等民事庭的賠償了,

打官司曠日廢時,拖再久都有可能,要一次一次出庭,還能安心工作嗎?

老實說,我不論是怎麼想,都覺得不划算,

抄襲,省得了一時功夫,但是要面對的問題多如山。

 

還記得,第一次遇到抄襲事件時,還沒去翻書,

是在還沒拆遷的光華商場裡,

我跟聖堂教母逛書店時,拿下那人的書,翻看了幾頁,

自己寫的文字,當然沒有認不出的道理,

我想了一會兒,在離開書店,走在光華商場那低矮緊窄的走廊上,

跟聖堂教母說:『我決定了,要提出抄襲控告。』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雖然,堂哥是律師,堂嫂是法官,

但是我沒有想過會有提告的一日,

只是抄襲者的存在,無疑是對所有認真創作的作者的傷害,

事情都撞上我了,我不處理,就是對不起認真創作的人!

有再查到實證的,歡迎提供,

大家~都一起戰鬥吧~

 

這將是第三次提告,

也是我申明立場,說明事實的一篇文章。

 

by 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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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ffee感想:

 

很高興典心有那麼忠實的書迷眼尖的發現被抄襲的內容,若不是有這樣的讀者,茱倩可能就會跟單煒晴一樣,那麼抄襲的作品就可能不只一本,而且我想這或許可以稱為「單煒晴」效應,明明證據就擺在眼前,但因為使用的是漫畫內容,出版社就無所謂,漫畫劇情還一用就用4,這種情形看在原本就有抄襲念頭的作者眼裡,會產生什麼效果沒錯,就是發生像茱倩這種光明正大抄襲的行為,反正人家單煒晴那麼多劇情和對話都和漫畫一模一樣還不是可以一直出書,其他作者抄一點點別人的應該也不會怎樣

 

典心小姐說的很對,「寫作寫成這樣,何必呢?」這也是我很想問單煒晴的話,「致敬」致成這樣何必呢??因為兩年內想成為天后??我想也不無可能,之前都有沒看過漫畫的讀者認為《金商菊籬》的內容很大氣,云云者眾,難保不會有不明情理的人將沒有人格的作者捧的像天高,至少出版社也沒認為不妥

 

所幸典心小姐是很懂得保護自己的權利,並也採取法律途徑以讓抄襲者得到該有的懲罰

 

目前書已經下架,我想若不是茱倩抄襲的是小說界天后典心的作品,作者已親自出面討公道,出版社是不是也會置之不理?

 

可惜的是挪用陳某《火鳳燎原》內容的書還是繼續販售,抄襲者並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抄襲的人根本不配稱做作者,因為這種人根本就不懂創作,尤其是抄襲成性的人,但悲哀的是有的讀者不知道他們看的是抄襲的作品,還繼續支持,對於僥倖抄襲者,只能說太沒有公平正義

 

但追根究底,縱容這種致敬風氣的罪魁禍首應該是出版社,而且相信茱倩的抄襲風波過後,也不能保證不會再有抄襲的事發生,因為不論是喜歡致敬、取材、挪用、改編的「慣犯」一定會繼續抄,只是會抄的更小心

 

「下次不會再發生相同的事情」其實是「下次不會再讓你們發現」

 

聽說單煒晴六月份又要出書了,對於這種專收「道德敗壞」作者的出版社(此僅指抄襲者、侵犯私人隱私非法進入他人部落格者),希望讀者們能睜大雪亮的雙眼,看看哪些作者又抄襲別人的心血,台灣言情小說、漫畫、外曼現在熱門的原創是不是會成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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